由哈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哈市经贸委:负责学生营养餐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学生营养餐定点企业的培育、资格认证、年度审核、实施行业管理和日常的管理工作。
哈市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营养餐工作的组织落实,中小学校要设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具备资格认定的营养餐生产企业的供餐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健康教育、营养知识和营养餐的宣传发动工作。
哈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供给方面的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对供餐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和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做好学生营养餐的技术指导遇见营养素检测评价工作;负责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与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及时救治。
哈市物价局:负责对学生营养餐进行统一定价,加强执法检查。
哈市农委、畜牧局、水产局等:负责食品营养、实行米、面、油、肉等的准入制度。
哈市公安局、交通局:负责为供餐企业提供有效证件。
责任编辑:胡佳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