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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法治知识列入初中高等教育范畴
2018-04-26 09:06:00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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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5日讯 在日前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被提请审议。

  《条例》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列为考察和述职的内容,突出对关键少数的要求。二是将法律知识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录用、招聘的考察以及入职、晋职培训内容。三是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配备法治教师,可以任命或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高等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

责任编辑: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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