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拟采取跨部门调剂方法从公共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调剂部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
|
用人
司局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调剂人数 |
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 |
|
财务司 |
事业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
资源经济管理 |
3 |
土地矿产资源经济或财经 |
硕士 |
不限 |
2-4年 |
二、调剂条件
参加2007年度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中央国家机关,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我们将根据符合条件报名者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请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干部一处,邮政编码100812,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招考调剂”;
2.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7日,逾期无效;
3.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并附备用照片一张,应与报名照片同底)、报名推荐表(限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限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