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招收硕士生的选拔办法有四种形式: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简称,是我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主要选拔形式。
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五门,分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和三门业务课(即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政治理论、非外语类专业外国语的主要语种、面向工学类专业的数学和经济类专业的数学以及医学类专业的医学综合、中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各省〔区、市〕招办组织统—阅卷。其它业务课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评卷。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称初试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由招生单泣根据规定自行组织。
(二)联合考试(专业学位考试)
专业学位也称职业学位,是学位类型的一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在培养目标、教学方法、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设置专业学位的目的是:通过强化性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训练从而培养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从事某种专门职业业务工作能力的人员。目前,我国试办了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建筑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专业(硕士与博士)、工程型硕士和医学临床型硕士等八种专业硕士学位(前三种是教育部主管,后几种是国务院学位办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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